各位老师:

教务处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进行核对及退休、外聘、东方人员课时费预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对工作,本学期课堂教学时间为16周。

2.本学期“退休、外聘人员课时费”预拨方式由学院自主决定,由教师所在部门报财务处发放;“东方人员课时费”于12月统一汇款至东方学院,由东方学院发放。

3.学院(部)请于1011日前将《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报教务处。

 

附件《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

 

  • 附件【附件《退休、外聘及东方人员课时费预发汇总单》.xls】

上一条: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建设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农信杯”第二届浙江省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招标村项目校级选拔赛结果的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