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提升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根据《浙江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建设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现将2015年省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标准编制(修订); (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包含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等项目;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包含太阳能光电、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和空气能热水建筑应用等项目; (四)建设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建筑节能及建设科技补助项目采用纸质申报方式。其中,申请建筑节能示范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的项目,应提供工程立项核准文件,并填写《建筑节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见附件1);申请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和建设科研补助的项目,原则上应经立项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并分别填写《建筑节能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申请表-工程地方标准编制》(见附件2)、《建设科技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三、资助方向 紧扣建设行业发展重点,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基础扎实、技术水平较高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和建设科研项目优先给予资助;部分前期成熟度较高、示范作用明显的节能示范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优先给予适当补助。 四、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含电子版)一式四份于4月24日前由学院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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