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校级重大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加强校级重大课题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高校重大课题的结题率,经研究决定,对2003、2004、2005年校重大课题集中办理结题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课题的结题方式为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结题要求为:以著作
形式结题的成果在正式出版前需报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以论文结题的须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和在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研究报告结题的,研究报告须通过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同时还须在CSSCI刊物以上发表论文2篇。课题的成果需交电子版。
2、结题时送交的材料:《浙江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课题研究成果5份,成果简介5份(5000字左右),研究成果和成果简介的电子稿。
3、本次集中受理结题时间为:11月10——30日。
4、2003年校重大课题在此时间段仍未按规定办理结题的,一律予以撤项。
5、2004、2005年校级重大课题中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
目负责人要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同时要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报送科研处。
6、至今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项目和因延期已不
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或无法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项目,不得申请延期,均予以撤项。
7、为严格管理,对于所有被撤销的项目,将视情况予以追回资助经费,
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课题。
8、今后一律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对结题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交
科研处办理结项手续,概不接待课题负责人前来办理结项手续。
附件一:2003年校级重大课题未结题名单
附件二: 2004年校级重大课题未结题名单
附件三: 2005年校级重大课题应结题名单
附件四:浙江财经学院校级重大课题年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