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郑诚等225名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浙财院教〔2007〕004号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报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同意郑诚等 225名学生自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从原专业转出,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
      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及时办妥学生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
 
    附件: 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一览表        
 
 
    二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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